因“6·21”礦難事故停職的平頂山市委原副書記、原市長李恩東出任河南省水利廳副廳長,級別仍為正廳級
六月礦難,時隔三月,國家有關部門拿出處理結(jié)果,河南省委也免去了李恩東平頂山市委副書記、平頂山市市長職務;斗轉(zhuǎn)星移再三個月,被處理的“負有領導責任”的領導東山再起,異地任職,官復原級。個中滋味,五味雜陳。我們當然不能猜忌問題干部的才干與素養(yǎng),也不是說對問題干部要一棍子打死,只是,既然如此高調(diào)地問責了,重新登場總要有個“安民告示”吧不然,公眾恐怕會有不盡的疑惑。